很多人认为 “只要有需求,就能做亲子鉴定”,却忽略了鉴定背后的伦理责任 —— 不当使用可能伤害他人情感、破坏家庭关系,甚至侵犯他人权益。了解这些伦理边界,才能理性对待鉴定需求。
(一)未经他人同意的鉴定,可能侵犯隐私权
成年亲属:需明确知情并同意
若想对配偶、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做鉴定,必须告知对方并获得同意,不能偷偷采集样本(如剪对方头发、拿对方牙刷)。
法律依据上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32 条,隐私权受法律保护,擅自采集他人样本做鉴定,可能被认定为 “侵犯隐私权”,对方可要求赔礼道歉、赔偿精神损失。比如曾有案例:某丈夫偷偷带妻子的头发做鉴定,结果显示 “支持亲子关系”,但妻子发现后因 “被怀疑” 起诉离婚,法院认定丈夫侵犯妻子隐私权,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。
未成年人:需监护人共同决定,且优先保护孩子心理
对未成年人做鉴定,需父母双方共同同意(除非一方失联或无监护权),且不能以 “验证血缘” 为由伤害孩子。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讨论 “怀疑非亲生”,减少孩子的心理压力;若孩子已懂事(如 8 岁以上),需用温和方式解释鉴定目的(如 “只是做个检查,证明我们是一家人”),避免让孩子觉得 “自己不被信任”。
(二)“为利益做鉴定”:别让科学工具变成 “伤人武器”
拒绝 “为争财产做鉴定” 的极端行为
有些人为争夺遗产、房产,强迫老人或孩子做鉴定,甚至伪造鉴定结果,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伦理,还可能违法。若强迫他人做鉴定,可能构成 “侵权责任”,需承担法律后果;若伪造报告,涉嫌 “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”,根据《刑法》第 280 条,最高可判 3 年有期徒刑。
避免 “用鉴定结果报复他人”
有人因感情纠纷,将 “非亲生” 鉴定结果公开到社交媒体,或以此要挟对方,这种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极大伤害。可能引发对方抑郁、焦虑等心理问题,甚至导致家庭破裂;若公开内容涉及侮辱、诽谤,还可能构成 “诽谤罪”,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(三)“胎儿鉴定” 需更谨慎:平衡需求与生命尊重
孕期做亲子鉴定,除了考虑母婴安全,还需尊重胎儿的潜在权益。一方面,不建议 “因性别偏好做鉴定”,有些家庭因想要男孩,通过胎儿鉴定确认性别,若发现是女孩就终止妊娠,这种行为违背 “生命平等” 原则,且可能违反《母婴保健法》(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);另一方面,鉴定结果需理性对待,无论结果是否支持亲子关系,都需做好心理准备。若结果 “非亲生”,需与伴侣冷静沟通,避免冲动决定(如立即终止妊娠),可咨询医生、心理咨询师,综合评估后再做选择;若选择继续妊娠,需接纳胎儿,避免因 “非亲生” 产生偏见,影响胎儿出生后的成长环境。

